NO.1
申报时间
2019年2月15日至2019年2月28日
NO.2
申报范围
截止2018年12月31日,1933年1月1日后出生,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不符合享受职工退休奖励待遇规定,户籍在本社区的城镇居民,实行计划生育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现可到社区登记申报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金
NO.3
申报材料
1、本人填写申请表三份
2、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本(地址页+申请人、配偶、子女)页)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婚姻状况及材料: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无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居民由人口计划生育部门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婚姻状况材料),丧偶的需提供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
4、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桂林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两份
NO.4
注意事项
1、实行一次性申报原则,已享受职工退休增发待遇的,不得再申报
2、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2020年初(二三月左右)再报。